本协议中所称的使用甲方为“.手机”域名预注册申请者。乙方为“.手机”域名预注册服务提供商。 本协议阐明了甲方申请 “.手机”域名预注册,以及预注册该域名的条款和制约,甲方必须承认已经阅读、理解并且同意接受协议的所有的条款和制约。
甲方承认并同意遵守“.手机”域名注册局所规定的有关“.手机”域名的相关要求、标准、政策、规定、操作,该等信息以“.手机”域名注册局公布为准;同时,甲方承认并同意“.手机”域名注册局拥有对该等信息的修改权。
1. 服务定义
“.手机”域名预注册服务是指:由甲方负责“.手机”域名预注册信息(包括“.手机”域名名称)的填写,在乙方收到相应注册阶段的预注册费用后,由乙方负责向“.手机”域名注册商数据库进行提交的预先注册性质的域名注册服务。
(1)由于“.手机”域名的注册特性以及在特定时间阶段的注册规则,甲方在选择了“.手机”域名提交时间阶段、并由乙方负责提交之后,甲方的预注册提交成
功,并不表示该域名已真正注册成功并生效,乙方不负责有关于正式注册失败以此而产生的任何相关或者连带责任。
(2)乙方在收到甲方必须支付的相应的预注册费用之后,才能进行预注册提交工作;乙方的系统只保留您的预注册未付款订单信息5天,5天后将删除未付费
的预注册订单。
(3)在“.手机”注册局未正式开放注册之前,乙方不保证甲方所提交并且支付预注册费用的预注册“.手机”域名成为正式注册的“.手机”域名。若甲方提交
的预注册“.手机”域名因域名注册规则或者网络故障等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手机”注册商导入注册局根数据库时提交失败,则意味着该预注册“.手机”域
名的正式提交失败,乙方及“.手机”注册商均不负责任以此而产生的任何相关或者连带责任,乙方将退还预注册费用。
(4)甲方注册和使用“.手机”域名目的仅为自身直接商业化使用,而非生活消费需要或其它等。
(5)甲方需在签订协议后5日内应向乙方提供为完成服务所需的完整的图文信息资料(至少包括:甲方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甲方须对该图文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且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权益,违反前述约定导致的后果由甲方负责。如果甲方的图文信息资料发生变化,应立刻通知乙方及时更改,如由于甲方图文信息资料提供有误而导致的延误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 预注册域名的选择
乙方不会核查甲方选择的预注册“.手机”域名或者甲方对该预注册域名的使用是否侵害其它方的合法权利。乙方强调要求甲方调查甲方所选的预注册域名或对其的使用是否侵犯其它方的权利,乙方特别提醒甲方听取有资格的咨询顾问的建议。甲方可以考虑请求对与甲方的预注册域名相关的一个或者多个商标进行预注册。若甲方的预注册名称存在对第三方的侵权,乙方有权根据有权机关的确认或裁决取消、修改或者转让甲方预注册域名,甲方所交纳给乙方的预注册费不予退还,造成对第三方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 费用和付款
作为乙方提供的域名预注册服务的预注册费用,甲方同意在提交预注册申请时向乙方支付预注册费用。
4. 法定成年年龄
乙方不会接受18周岁以下个人的合同和付款。因此,乙方要求与符合资格的个人签订合同。同样地,甲方必须年满18周岁。否则必须由父母或监护人接受合同并且保证支付应有的费用。
5. 甲方信息的使用
作为预注册过程的一个部分,要求甲方提供某些信息并且更新信息以保持信息的现时、完整和准确。这样的信息包括:(1)甲方的中、英文全称,可提供的邮政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语音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2)如甲方是一个组织、协会或公司的情况下为了便于联络,还应提供经合法授权的个人的中、英文全名。
(3)上述组织、协会或公司的中、英文名称。
6. 提交信息的说明
为更好地管理通过乙方预注册以及将来成功注册的“.手机”域名,乙方将代表甲方向“.手机”域名注册商提供下列信息。甲方可以在递交注册申请时修改这些信息。这些信息不会影响所选域名的所有权。这些信息为:
(1)这些名称管理服务器的对应名称,域名的技术联络人的全名、邮政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语音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
(1)域名的付费联络人的全名、邮政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语音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
甲方同意并承认在更新预注册域名时,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信息类型可能变更。如果甲方不希望提供所要求的新的信息,甲方的注册可能不被更新。甲方承认蓄意地提供不准确的信息或蓄意地不立即更新信息将构成对本协议的严重违约,并将作为取消甲方预注册域名的根据。如果甲方允许第三方使用域名,但甲方仍是该域名的持有者,并且有责任提供甲方自己完整的联络信息以及提供并更新准确的技术、管理联络人信息。甲方还同意如甲方在十五(15)天内不回应乙方关于甲方预注册域名的联络细节的准确性的要求,这样的行为应构成对本协议的严重违约,并成为取消甲方注册域名的充足理由。甲方承认乙方将根据注册商的要求公开甲方在注册程序中提供的一些信息。另外,甲方承认注册商可以提出与乙方可以或必须向公众或私人机构公开的信息的数量和类型相关的指导方针、限制和/需求。甲方可以要求取得乙方所拥有的甲方信息的副本用以检查、修改或更新这些信息。
7. 接收电子邮件及通知
甲方有必要及时查看、接收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各种通知方式及内容。
8. 应用政策
如果甲方违反我国法律法规或互联网通用的使用政策或行业规范(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局、乙方等相关机构制定的规则)用该预注册域名发送发布商业广告,或者如果甲方将甲方的域名用于相关的不法行为,乙方有权在上述情况下暂停或取消甲方域名。
9. 责任限制
甲方同意乙方将不会对甲方或任何其他个人的任何损失负责,损失的发生可能由于:任何域名预注册的遗失;甲方预注册域名的使用;对乙方的预注册系统访问中断引起的预注册延迟;甲方和乙方之间无法投送的或是错误投送的数据;乙方无法合理控制的事件;任何一方处理本申请;处理与甲方域名相关纪录的任何修改;甲方没有支付预注册的费用;争议政策的运用。
另外,乙方不会对任何间接、特别、意外或引发的损失,或不论行为是合约规定的、侵权的(包括疏忽)或其他任何方式造成的任何类型的损失(包括利润损失)负责。
10. 陈述和保证
甲方陈述并保证,就甲方所知和认为,域名的预注册或对其直接或间接使用的方式都没有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利。此外甲方还陈述并保证甲方提供的有关甲方注册的所有信息是完整而准确的。
11. 可分割性
甲方同意本协议的条款可以分割。如果任何的条款或规定被宣布为无效或无法实施,不会影响到其余的条款和规定,他们继续具有约束力。
12. 预注册域名信息的准确性
甲方保证在经由乙方提交的“.手机”域名预注册信息是准确无误的,正式注册成功后,须经过注册商检查信息真实有效性审核后,方可使用。
注册商保留取消不合格申请的权利;如若提交虚假信息的,或者虽然信息是真实的但非本人的,乙方有权根据注册商相关规定处理:预注册域名被强制转走或者注销该域名,且预注册域名费用不予退还。
13. 合同的修订
除非本协议又另外的规定,在合同期间乙方无需经甲方同意即可以:(I)修订本协议的条款;并/或(ii)在任何时间更改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服务。一旦修订的合同或服务的更改经由乙方公布,或用电子邮件或信件通知甲方,任何这样的修订或更改立即具有有效约束力。甲方同意定期检查乙方的通知,包括对本协议的现有版本,以便了解这样的修订。如果甲方不同意对合同的任何修订,通过用电子邮件或信件的方式通知乙方,甲方可以随时终止本协议,乙方在收到并处理后甲方的终止通知开始生效。如果甲方终止与乙方的合同,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费用不予退回,但不会向甲方增收附加费用。如甲方在本协议修订或服务更改之后仍继续使用乙方的服务,表示甲方同意服从并遵守这样的修订或更改。甲方不应信赖,乙方也不认同来自下述渠道的的陈述,(I)甲方用以申请乙方服务的任何第三方的代理、代表